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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本学院2009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在2009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精神,并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推免候选人的条件和要求
1、 符合通知要求,且培养方案内前三学年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必修、限选课课程成绩)年级排名在前35%,且无毕业审核课程首修不及格,有资格填写免研申请表。
2、 凡有资格填写免研申请表,并按期提交了免研申请表的同学,且符合学校通知中的推免基本条件的同学,即可以取得免研申请资格(为推免候选人。下同)。
3、 凡有资格填写免研申请表,并按期提交了免研申请表的同学,若不符合全部推免基本条件的,则只要符合学校通知中的一般破格条件,即可以取得免研申请资格。
4、 对于个别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者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并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国际数模竞赛一等奖以上、挑战杯特等奖等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关竞赛大奖的同学,经本人申请、三名以上本校教授(至少一名是本院教授)联名推荐,并通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可以将其直接列入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报学校批准。有关材料须公示。
5、 推免候选人须完全遵守学校、学院的相关推免规定。否则视为放弃免研申请资格。
6、 推免候选人应诚实守信,一旦被学校批准接收的,不应提出放弃,不得无故随意改变志愿,而且中途不能申请出国。
二、具体操作选拔程序
1、 向毕业班本科生公布学校有关通知及本实施办法。
2、 满足推免候选人的条件和要求的学生,填写免研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免研申请表。由院推免工作小组拟定推免候选人名单。(对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研申请表的同学,学院视为该生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 根据志愿等情况,按免研名额1:1.2-1.5确定面试名单,并公示。
4、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5、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课程成绩总平均分*70%+面试成绩*30%计算排序成绩。
6、 根据排序成绩,按先本校直推再外推的原则,确定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报学校批准。满足特殊破格条件的学生,经学院考核合格的,可以不参加成绩排序,直接列入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报学校批准。
三、其他有关事项
1、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 本实施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2008.9
附:电气工程学院2009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黄学良
副组长:谭东伟 赵剑锋
成 员:李 扬 林明耀 吴在军
秘 书:张晓玉 杨 燕
注:此件报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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