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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东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院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院系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1、复试小组组成原则:专业复试与英语复试分开进行,专业复试小组由各专业导师与本专业教师组成,英语复试小组由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组成。
2、复试分数线:
专业
政治
外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法学理论
宪法与行政法
民商法
60
54
90
90
330
法律硕士
60
50
90
90
320
备注:法律硕士总分超过本学科专业分数线20分以上,单科(限一门)可降1分。
3、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民事诉讼法学和中国法制史。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满分每门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以后进行的复试。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A. 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50分,时间3小时。考试科目分专业分别如下:
法学理论专业: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宪法学、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学)
民商法学专业:物权法、债法总论、侵权行为法、保险法
法律硕士专业:民法、刑法、行政法
B. 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面试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说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4、复试权重:
复试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笔试和复试各占50%,
复试成绩= 50%×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中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初试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60%×初试折算成绩+40%×复试成绩
5、推荐免试生复试要求:不参加本次复试,但是推免生仍需进行体检,本地考生可来本校医院体检,外地考生可在所在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和“现实情况表现表”一同寄到本院。
6、校内外调剂要求:
法学硕士专业不接受校内外调剂。
法律硕士专业按照2008年《东南大学攻读法律硕士调剂方法》接受校际调剂。
7、导师确定原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8、拟录取和奖助学金等级评定规则:按各专业方向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第一年的奖学金等级。各专业方向单独排序。推免生奖助学金按照学校规定评定。法律硕士专业不参加学校奖助学金评定。
二、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4月5日上午8:30 —11:30
地点: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九楼法学院会议室
2、资格审查:
法学硕士
时间:4月5日上午 8:30开始
地点: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九楼法学院资料室、
法律硕士
时间:4月6日上午 8:30开始
地点: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中山院103
要求:请考生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毕业满2年的考生,还须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修完所学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3、复试时间、地点
A. 笔试
法学硕士
时间:4月5日下午2:00-5:00,
地点: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中山院102
法律硕士
时间:4月6日下午2:00-5:00
地点: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中山院103
B. 面试
法学硕士
时间:4月6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中山院104、107、108、109、110
法律硕士
时间:4月7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中山院107、108、109、110
4、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和拟录取名单公布
名单公布时间:4月10日
名单公布方式:法学院布告栏。为了保证校内外考生同步获得有关信息,公布的内容同时挂在法学院网页上,法学院网址: http://law.seu.edu.cn. 所有有关复试、录取的信息一律以正式公布为准。
三、本细则未涉及部分,参考“东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四、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02552091141,传真:02552091142 联系人:张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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