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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东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院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专 业
政治
外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法学
55
55
95
95
340
法律硕士
50
50
90
90
320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 笔试:专业综合课,满分为150分,时间3小时。考试内容如下:
(1)法学硕士:复试笔试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六科内容,每科为50分。报考法学硕士各方向的考生,需选择3门科目内容考试,即法理学(各方向必考内容)+1门各方向限选科目+1门自行选择科目。
法理学
宪法学
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国际法学
法学理论
各
方
向
必
考
刑法学
必考
宪法学与
行政法学
任选其中一科必考
民商法学
必考
工程法学
必考
医事法学
必考
诉讼法学
任选其中一科必考
国际法学
必考
特别提醒: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试卷上相应位置注明自己的报考方向(原报考方向不得更改),并按规定选择相应科目答题。否则,必考科目未考的或答题超过三科的,笔试试卷作为无效处理。
(2)法律硕士:复试笔试包括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四科内容,其中,法理、宪法每科为25分,民法、刑法每科为50分。
2. 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面试综合能力占11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外语听说水平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其中专业面试一般为15分钟,英语听说能力面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
3.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50%复试面试成绩×50%
三、拟录取规则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按满分150分折算)×60%+复试成绩(满分150分)×40%。
复试合格分数线是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不服从调剂而无法确定导师的除外。
四、导师确定原则
专业方向和指导教师的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均衡分布原则。
法学硕士导师教授每人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副教授每人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法律硕士导师原则上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导师因工作等原因,可以不招或少招学生。
每位考生在复试之前需填写《双向选择表》(附后)。各专业教研室应当在接到《双向选择表》后的规定时间内组织本教研室各导师予以审查,并做出“接受”或“不接受”的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接受申请。
选取导师的学生数未超过该导师可指导学生人数的,导师应当接受该学生;学生选取同一导师超过导师可指导学生人数的,由导师确定其指导的学生。
为便于考生进行专业方向和导师的选择,在法学院网站上对指导教师及其专业方向做全面介绍,请考生提前上网查询。2013年3月22日笔试结束后,在考场进行面试及选择导师的现场说明,下发《双向选择表》。由学生根据专业方向和导师情况,于2013年3月23日8:30前在面试现场提交《双向选择表》。
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指导教师名单。
五、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发放体检表:
时间: 2013年3月22日14:00
地点: 四牌楼校区中山院111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国防生提交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国外学历: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 笔试
时间: 2013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
地点: 四牌楼校区礼东202
(11:30在考场进行面试及选择导师说明会)
3、 面试
英语面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8:30起依法律硕士、法学硕士顺序
法学硕士专业面试时间: 2013年3月23日8:30起
法律硕士专业面试时间: 2013年3月23日14:00起
面试地点: 四牌楼校区中山院403、404、405、406(候考)
3、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考生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领取体检表,无需空腹。
四牌楼校区医院:成贤街82号
3月23、24日(周六、周日)8:00—11:00 14:00——16:30
补检:3月26日(周二)8:00——10:00
九龙湖校区:九龙湖校区北门附近
3月25日(周一)9:00—11:30 14:00—16:00
4、复试成绩公布
3月25日(周一)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
拟录取信息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公布。
六、推荐免试生复试要求
1.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2.本校推免生在报考院系领取体检表参加体检,并在网上支付20元体检费。
七、其他说明
面试程序: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笔试时领取专业面试序号和导师双向选择表。
专业面试:
第1号抽取专业面试题目,于面试地点指定准备区域独立准备,准备时间为十分钟左右,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并切断通讯设备;然后向复试组秘书提交题目并回答问题,同时,第2号抽取专业面试题目进行准备。嗣后依此顺序进行。
复试小组成员可以对考生追加提问。
英语面试:
依面试序号,按各组倒序进行(法律硕士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进行法学硕士考生面试)。未进行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区域(中山院406)等待。
争议处理:
对于有争议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再次进行复试。
八、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东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法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老师,电话:13813989083
十、其他注意事项:
1. 各位考生在确认自己获得复试资格后,须同时按要求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并认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
2. 参加复试考生最迟在3月20日前登陆网络支付平台交纳100元(其中80元为复试费,20元为体检费)。未交纳复试体检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复试体检费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退回复试体检费。
附件一:
东南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
姓名
考号
毕业院校与专业
专业方向志愿
报考方向
备选方向一
备选方向二
是否服从方向调剂
选取指导教师志愿
志
愿
一
志
愿
一
志
愿
一
是否服从导师调剂
志
愿
二
志
愿
二
志
愿
二
考生签名
导师签字
同意接受 ( )
不同意接受 ( ) 签字:
教研室主任签字
填表说明:
(1)可选择的方向包括: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工程法学、医事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
(2)每人最多填报3个志愿方向,每个方向中可以填报2位指导教师;
(3)“是否服从调剂”中填“是”或“否”,如果不填,视为服从调剂;
(4)每位导师招生限额见后附表;若超过此数,除明确不服从调剂者外,学院有权调剂;不服从调剂者,可能不被录取。
附件二:
东南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
姓名
考号
毕业院校及专业
指导教师志愿
志
愿
一
志
愿
二
志
愿
三
是否服从导师调剂
考生签名
导师签字
教研室主任签字
填表说明:
(1)每人最多填报3位指导教师;
(2)“是否服从调剂”中填“是”或“否”,如果不填,视为服从调剂;
(3)每位导师招生限额见后附表;若超过此数,除明确不服从调剂者外,学院有权调剂;不服从调剂者,可能不被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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