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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东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面试录取工作细则
1、面试小组组成原则:专业面试与英语面试分开进行,专业面试小组由各专业导师与本专业教师组成,英语面试小组由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组成。
2、面试小组成员组成
1) 法理组:由法学理论专业专家组成复试小组。
2) 宪法与行政法组:由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专家组成复试小组。
3) 民商法组:由民商法学专业专家组成复试小组。
4) 法律硕士组:由民法、刑法、行政法专业专家综合组成复试小组。
3、复试分数线:
专业
政治
外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法学理论
宪法与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
45
45
90
90
325
总分达到345以上(含345分),单科分数降2分。
法律硕士
45
45
85
85
315
总分达到335以上(含335分),单科分数降2分。
4、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50分,时间3小时。考试科目分专业分别如下:
法学理论专业: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宪法学、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学)
民商法学专业:物权法、债法总论、侵权法、商法总论
法律硕士专业:刑法、民法
(2)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面试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说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5、复试权重:
复试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笔试和面试各占50%,
复试成绩= 50%×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中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初试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60%×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
6、推荐免试生复试要求:不参加本次复试,但是推免生仍需进行体检,本校考生可来本校医院体检,外校考生可在所在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和“现实情况表现表”一同寄到本院。
7、导师确定原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法学硕士导师原则上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法律硕士导师原则上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导师因工作等原因,可以不带或少带学生。法律硕士导师选择为预选导师,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一年后最终确定导师。
由学生根据专业方向和导师情况,于面试当天下午5时前提出首选导师及备选导师申请意向。
学生选取同一导师超过导师可指导人数的,由导师确定其指导的学生。
8、拟录取规则:按各专业方向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方向单独排序。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及收取复试费
时间: 4月1日下午2:00-5:00
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九楼
要求:请考生带齐身份证、毕业证(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每位复试考生交复试费80元。
2、复试
A. 笔试
时间:4月2日上午 8:30-11:30
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礼东302教室
B. 面试
法学硕士专业面试时间:4月3日上午8:30开始
法律硕士专业面试时间:4月3日下午1:00开始
面试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九楼
3、体检: 安排详见研招办网上通知
4、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和拟录取名单公布
名单公布时间:
名单公布方式:法学院网址: http://law.seu.edu.cn. 所有有关复试、录取的信息一律以正式公布为准。
四、其他说明
面试程序: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8:00到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九楼集中,领取面试序号和导师申请表;
专业面试:
第1号抽取专业面试题目,于指定的准备区域独立准备,准备时间为十分钟左右,不得拾携带任何资料,并切断通讯设备。
第1号到面试地点,向复试组秘书提交题目并回答问题,第2号抽取专业面试题目进行准备。依此顺序进行。
复试小组成员可以对考生追加提问。
英语面试:
依面试序号,分别按各组倒序进行,每生时间为10分钟左右。
未进行面试的考生在模拟法庭区域等待。
争议处理: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试。
五、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东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者外,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 话:13813989083
联系人:董老师
2010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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