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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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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新生入学办理户口须知
1、新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迁到学校,也可以不迁到学校。定向生和委培生的户口不能迁入学校。
2、迁移户口的同学请注意,您的户口迁移证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姓名: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②出生地、籍贯:具体到市或县。如:“XX省XX市”或“XX省X县”。
③公民身份证件编号:与本人所持身份证的号码完全一致。
④迁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东南大学。
⑤备注:身份证未办理的,注明“身份证未办理”;已办理未领到证的,注明身份证的签发日期。
⑥户口迁移证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3、新生入校后,先登录研究生院的培养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中的下列项目必须填写准确完整:身高、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签发日期、两个社会关系(称谓、与本人关系、住址或工作单位)。户口迁入学校的,在校学习期间非因退学、转学,中途不得将户口迁出学校。
4、迁移户口的新生需交:《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新生户口信息采集表》和两张照片(贴在信息采集表上)。新生自己留存一份《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备用。
5、因特殊原因,在新生报到注册期间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须自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户口材料交保卫处,逾期视为不迁户口。中途不能申请将户口迁入学校。
6、自新生报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各院系负责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收齐,(《户口迁移证》右上角写学号),按学号排序,按迁户口、不迁户口分类整理统计,交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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