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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南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院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院系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博敏
副组长:高嵩
成员:安宁 龚恺 阳建强 杨维菊 周琦 唐军 赵思毅 钱强
二、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1、复试小组组成原则:院领导、各系所负责人等
2、复试分数线:一.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景观建筑学和建筑遗产保护与管理专业复试分数线均为:总分≥322分,政治、外语≥51分,建筑设计基础、中外建筑与城市建设史≥90分,或建筑设计基础≥140分,中外建筑与城市建设史≥80分。
二.美术学:总分≥330分、外语、政治≥50分,设计表现、中外美术史及理论≥90分,总分超过学校分数线20分者,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三.单考考生复试分数线参照学校分数线。
3、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按七个二级学科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分别如下:
美术学学科:环境艺术设计(快题)?6小时
建筑历史与理论学科:建筑历史与理论?4小时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建筑设计(快题)?6小时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城市规划设计(快题)?6小时
建筑技术学科:建筑技术?3小时
景观建筑学:建筑环境设计(快题)?6小时
建筑遗产保护与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 3小时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及能力测试和外国语口语测试,考生需事先准备能说明自身业绩及业务水平的个人档案及业务资料
美术学同等学力加试:
笔试科目:“室内设计”3小时;“艺术设计理论”3小时
4、复试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笔试占60%,面试占40%
5、综合成绩中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初试占50%,复试占50%
6、推荐免试生复试要求(是否参加本次复试):不参加
7、拟录取和奖助学金等级评定规则(按本院系或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
8、校内外调剂要求(是否接收校内外调剂及要求):学院内部二级学科之间调剂(包括建筑学院与建筑研究所之间的调剂)
9、导师确定原则:双向选择。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和要求)
1、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4月6日上午8:30-11:30 “室内设计”
4月6日下午2:00-5:00 “艺术设计理论”
地点:中大院216室
2、资格审查:
同等学力加考生4月6日上午笔试前,请提供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于大专毕业满2年考生,须修完大专所学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其余考生4月7日上午复试笔试时请将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在座位左上角。
体检表同时发放。
笔试地点:中大院门厅布告栏另行通知。或见学校网站公告。
3、面试:
面试时间:4月8日上午8:30开始,按各二级学科进行
面试地点:
建筑历史与理论学科:中大院208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中大院304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中大院会议室
景观建筑学:中大院3楼景观教研室
建筑遗产保护与管理:中大院208
4、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和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和方式)
4月9日上午9点中大院门厅布告栏
四、其他说明:
4月9日上午9:15考生填写2枚信封个人地址(调档和发通知书)左下角注明考生编号院系留存;发放协议书(委培一式三份)地点:逸夫建筑馆307。
4月9日上午10:00双向选择导师。地点: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在逸夫建筑馆307;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在中大院会议室;其余学科在各系所会议室。考生申请硕博连读。
五、本细则未涉及部分,参考“东南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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