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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院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院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佑勇
副组长:龚向和 高歌
成 员:孟红 孟鸿志 刘艳红 施建辉 杨素云 顾大松 步兵
二、复试面试工作小组
面试小组组成原则:专业面试与英语面试分开进行,专业面试小组由各专业导师与本专业教师组成,英语面试小组由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分数线
专 业
政治
外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法学硕士
55
55
95
95
345
法律硕士
50
50
90
90
325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 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50分,时间3小时。考试科目分专业分别如下:
法学理论方向: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宪法与行政法方向:宪法学、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学)
民商法、工程法方向:物权法、债法总论、侵权法、商法总论
医事法方向:侵权责任法、医事法学
刑法学方向:刑法总论、刑法分论
诉讼法方向: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刑法、民法
2. 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其中专业面试一般为15分钟,英语听说能力面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
3. 复试成绩= 50%×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
五、导师确定原则
根据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法学硕士导师原则上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法律硕士导师原则上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导师因工作等原因,可以不带或少带学生。法律硕士导师选择为预选导师,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一年后最终确定导师。
由学生根据专业方向和导师情况,于3月26日面试前提交首选导师及备选导师申请表。
学生选取同一导师超过导师可指导人数的,由导师确定其指导的学生。
六、拟录取规则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150×60%+复试成绩×40%。
复试合格分数线是9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按各方向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方向单独排序。 由于法学理论方向上线人数不够,而与之相近的宪法与行政法方向人数过多,复试时,宪法与行政法方向的考生可以自愿申请调剂到法学理论方向,但参加宪法与行政法方向的笔试和面试,最终调剂考生名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顺序确定。
七、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1:00
地点:逸夫建筑馆九楼
要求:请考生带齐身份证、毕业证(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复试
A. 笔试
时间:3月25日下午2:00—5:00
地点: 待定
B. 面试
法学硕士专业面试时间:2012年3月26日上午8:30起
法律硕士专业面试时间: 2012年3月26日下午2:00起
面试地点: 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9楼
3、体检:详见研招办网站
4、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布
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所有有关复试、录取的信息一律以正式公布为准。
八、推荐免试生复试要求
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是推免生仍需进行体检,本地考生可来本校医院体检,外地考生可在所在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和“现实情况表现表”一同寄到本院。
九、其他说明
面试程序: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笔试时领取专业面试序号和导师双向选择表。
专业面试:
第1号抽取专业面试题目,于指定的准备区域独立准备,准备时间为十分钟左右,不得拾携带任何资料,并切断通讯设备。
第1号到面试地点,向复试组秘书提交题目并回答问题,第2号抽取专业面试题目进行准备。依此顺序进行。
复试小组成员可以对考生追加提问。
英语面试:
依面试序号,分别按各组倒序交叉进行,每生时间为5-10分钟。
未进行面试的考生在专门区域等待。
争议处理: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东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 法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国珍老师,电话:025-52091143 13813989083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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