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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联考简介
1.金融联考背景概况
为提高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质量,引导和规范金融学专业本科阶段教学,提高我国金融学教学和科研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发展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在长期酝酿和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全国13所大学和金融教育机构决定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中,对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金融学”科目实行联合考试。
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是参加单位自我规范的协调行动。联考的准备工作历时近两年时间,在这段期间里,联考单位分别在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和南京大学召开三次工作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达成共识,组织落实。在教育部的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在联考单位研究生院的积极配合下,联考工作得以顺利地,有步骤地开展起来。
2. 金融联考的目的与基本要求
金融联考的目的是:(1)规范金融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试范围、内容和形式,统一试题的难易程度;(2)增加入学考试的透明度,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提高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3)引导和规范金融学专业本科阶段教学,使金融学专业教学与科研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联考的基本要求是:要求考试理解与掌握“金融学基础”(含经济学原理和金融学原理两部分)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能够掌握和运用一定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较宽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2002-2006年参加金融联考的高校
首批参加“金融学”联考的13个单位是:(按各单位参加联考确认函日期为序)南京大学,清华大学,苏州大学,武汉大学,辽宁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暨南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和复旦大学。
参加2003年第三次金融联考的12所高校是:辽宁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和南开大学;2003年联考的科目是“金融学基础”,考试内容含经济学原理,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学3个部分。
参加2004年第三次金融联考的13所高校是:辽宁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和南开大学;2004年联考的科目是“金融学基础”,考试内容含经济学原理和金融学原理两部门。
参加2005年第四次联考的15所高校包括(按拼音字母排序):东南大学、复旦大学、杭州商学院、暨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和中山大学。
参加2006年第五次联考的16所高校包括(按拼音字母排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和中山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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