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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年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通知书等材料,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全国部分地区的金融机构已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它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法。
提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1、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联系当地信用社或当地银行
2、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资料,确定借款人
3、请有关部门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盖章
4、将贷款汇入学校有关帐户或带到学校
5、入学报道,缴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007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目前,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办法。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原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
二. 国家助学贷款
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
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现行贷款年利率为:一至三年为5.76%;三至五年为5.85%;五年以上为6.12%。
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对于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在正常的贷款期限内由国家财政负担一半利息,学生本人负担另一半利息。
审核原则: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初审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谁来审查和审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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