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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南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院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院系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佑勇 宋涛
副组长:龚向和 高歌
成员: 孟红 刘艳红 施建辉 杨素云 步兵
二、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1、复试小组组成原则:专业复试与英语复试分开进行,专业复试小组由各专业导师与本专业教师组成,英语复试小组由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组成。
2、复试分数线:
专业
政治
外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法学理论
宪法与行政法
民商法
55
48
85
85
320
法律硕士
54
48
90
90
320
3、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50分,时间3小时。考试科目分专业分别如下:
法学理论专业: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宪法学、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学)
民商法学专业:物权法、债法总论、侵权行为法、保险法
法律硕士专业:刑法、民法
(2)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面试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说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4、复试权重:
复试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笔试和面试各占50%,
复试成绩= 50%×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中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初试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60%×初试成绩(折算后满分150)+40%×复试成绩
5、推荐免试生复试要求:不参加本次复试,但是推免生仍需进行体检,本地考生可来本校医院体检,外地考生可在所在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和“现实情况表现表”一同寄到本院。
6、校内外调剂要求:
法学硕士专业不接受校内外调剂。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部分校外调剂,具体见《2009年东南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办法》。
7、导师确定原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法学硕士导师原则上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人,法律硕士导师原则上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导师因工作等原因,可以不带或少带学生。法律硕士导师选择为预选导师,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一年后最终确定导师。
由学生根据专业方向和导师情况,于面试当天下午5时前提出首选导师及备选导师申请意向。
学生选取同一导师超过导师可指导人数的,由导师确定其指导的学生。
8、拟录取和奖助学金等级评定规则:按各专业方向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第一年的奖学金等级。各专业方向单独排序。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4月11日上午
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九楼
要求:请考生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复试时间、地点
A. 笔试
时间:4月11日下午2:00-5:00
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礼东302教室
B. 面试
法学硕士专业面试时间:4月12日上午8:30开始
法律硕士专业面试时间:4月12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九楼
法学硕士英语面试时间:4月12日下午2:00开始
法律硕士英语面试时间:4月12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中山院106教室
3、体检:
时间:4月11日下午2:00-4:30
4月12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4:30
地址: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校医院
4、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和拟录取名单公布
名单公布时间:4月14日
名单公布方式:法学院网址: http://law.seu.edu.cn. 所有有关复试、录取的信息一律以正式公布为准。
四、其他说明
面试程序: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8:00到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九楼集中,领取面试序号和导师申请表;
专业面试:
第1号抽取专业面试题目,于指定的准备区域独立准备,准备时间为十分钟左右,不得拾携带任何资料,并切断通讯设备。
第1号到面试地点,向复试组秘书提交题目并回答问题,第2号抽取专业面试题目进行准备。依此顺序进行。
复试小组成员可以对考生追加提问。
英语面试:
每生时间为10分钟左右,未进行面试的考生在教室门外等待。
争议处理: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试。
五、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东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者外,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 话:025-52091143
联系人:董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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